一、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理论与政策。
二、负责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调研、指导、组织和检查工作。
三、协助党委做好中心组学习工作,指导院(系)中心组学习工作,协调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“三进”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组织协调工作,校内哲学社会科学类的讲座、论坛、研讨会等的审核,以及校内刊物的管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,对外新闻报道,学校形象宣传,校内各宣传阵地宣传内容的审查把关,重要节日、校内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。
六、做好校报、校园网、宣传橱窗、广播站、QQ群、微信微博、校园公众号等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和指导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、指导和协调,文明校园(单位)的创建工作。
八、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、指导和协调,校园文化建设,学校文化设施管理。
九、宣传工作人员应增强服务意识,发挥正面宣传、理论学习、思想教育、文明创建等方面的育人作用。
十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